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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

因疫情不能按时上班怎么办?人社部: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南都讯多省份的企业将开始复工,而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肆虐,若职工因此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该怎么安排?

  2月7日,人社部等部门发文明确,上述情况下,如企业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应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人社部还指出,如果企业符合复工规定,而职工经劝导不复工,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可依法予以处理。

  不能按期到岗,可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内多省份已陆续延迟了企业复工时间,多数规定2月9日前不得复工。距离开工日仅剩3天,可以预见的是,许多职工依然无法按期到岗,或企业无法按期开工生产。

  针对这一问题,人社部等部门2月7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疫情期间的劳动关系。

  《意见》提出,职工因疫情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因疫情不能开工生产的,企业应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

  企业如果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则要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意见》提出特殊时期要“共克时艰”,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业尽可能减少受疫情影响带来的损失。

  用完各类假期仍不能复工的,按规定支付工资

  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如果职工“用完”了各类休假还是不能正常上班,该怎么办?

  《意见》明确,这种情况下,企业可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为一个月)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一般为一倍工资);而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则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不过,部分如餐饮、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能受疫情影响而陷入生产经营困难。对此,《意见》提出,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以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以减轻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

  对于因隔离而无法工作的职工,《意见》要求企业要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企业要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此外,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意见》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如果企业符合复工的相关要求,可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如果职工不愿意复工,企业工会应及时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针对要承担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务而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意见》要求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意见》还要求,在此期间,职工受疫情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

  南都记者胡明山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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